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3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6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回
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
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
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
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2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
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股份数量为10,465,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平均成交价为4.79元/
股(最高成交价为6.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合既定
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
八条、第十九条相关规定。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股票累计成交量为373,876,318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
次 回 购 股 份 事 实 发 生 之 日 前 五 个 交 易 日 公 司 股 票 累 计 成 交 量 的 25% ( 即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
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
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