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该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财务状
况及经营状况,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应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力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董事会对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列简称“亚太”)对公司
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揭示了公司面临的风险,我们对此无异议。我们同意
《董事会对 202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我们将持续关注并
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落实相应措施的情况,促进公司更好地发展,维护广大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四、关于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否定意见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亚太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出具了否定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内容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揭示了公司的潜在风险,我们对此无异议。我们同意《董
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我们将持
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落实相应措施的情况,督促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果刚 张涛 王小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