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禾实业: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补充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5-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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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补充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安徽金禾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相
关会议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补充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
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在预计范围内,但不到预计总金
额 80%,主要原因为公司关联人金禾益康自建加工工厂,导致代加工费减少,以
及公司部分固体基础化工产品销量下降导致采购的编织袋数量减少,且公司在采
购价格公允的前提下,增加了非关联方塑料编织袋供应商的采购量。以上情况导
致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实际需求变化调整了交易额度,是公司正常
的经营行为,符合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所需,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允、公平、
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二、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公司章程》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公司已就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具了可行性分析报告,
论证了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
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不
超过等值 8,000 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独立董事:邢献军、胡晓明、储敏
                        二〇二三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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