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一文化: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暨停牌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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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3-052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
              的提示性公告暨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实施起始日:2023 年 5 月 5 日
  ? 实施后的股票简称:*ST 金一;股票代码:002721;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
限制为 5%。
  ? 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 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5 月 4 日停牌 1 天,2023 年 5 月 5 日复牌并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 条之“(二)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同时,公司 2020 年至 2022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
确定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公司股
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由于公司同时触及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第 9.1.5 条第一款之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前将被冠以“*ST”字样,即“*ST 金一”。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3 条规定,
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5 月 4 日停牌 1 天,2023 年 5 月 5 日复牌并实施风险警示,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实
施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目前处于预重整阶段,为了化解公司的经营风险,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
构,公司拟保留部分优质业务以夯实优质品牌资产,同时剥离其他低效、无效资
产。在零售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关闭亏损门店,用闭店置换租金开支及商品回炉
置换资源,投入到盈利门店;公司也将持续开拓轻奢珠宝领域,打造轻奢珠宝品
牌,稳定现有规模基础上优化经营模式。重整过程中,公司将通过资产处置解决
存货负担,补充运营资金,以化解资金周转困境。
  公司将围绕“开源节流提效益、降本增效促发展”的管理方针,以解决重点
难题为工作导向,加大成本管控,特别加强经营费用、财务费用管理。通过严格
划分财务审批权限,加强内部控制,把好审批流程,有效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增
强抗风险能力,恢复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消除退市风险、恢复企业正常经营
能力及融资能力。
  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梳理、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管理,并通过自
查自纠、审计监督等多种手段,规范企业运营和信息披露管理,切实保障公司利
益和投资者、合作单位、员工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借助海淀区的资源优势,公司将力争能够结合海淀区的整体战略部署,以区
域有较大发展潜力、有较高技术壁垒的企业的资产证券化需求,积极论证适合企
业的资产和产业置入公司方案,结合公司重整后的资产需求,实现优良资产的适
时注入,促进国有资产与资本的有效融合,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
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
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
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
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
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致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或者因触及第
(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
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若公司 2023 年度出现上述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2023 年 1 月 31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
京一中院”)送达的(2023)京 01 破申 66 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
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
序。北京一中院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
  若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的相关规
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
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
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
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
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7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具体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
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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