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评价指引》、
范运作》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天邦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公司监事会在对公司内部管
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进行核查的基础上,认真审阅了《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配套指引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
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以及监督的充分有
效,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
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合理、有效。
特此公告。
监事:张炳良、钱晶艳、王欢欢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