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关于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三年四月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目 录
二、 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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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释 义
在本报告中,如无特殊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或
指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奥泰生物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指
激励计划 计划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激励计划(草案)》 指
励计划(草案)》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
本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报
指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
告
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价值在线 指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 符合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
指
股票 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子公
激励对象 指 司)任职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
授予日 指
易日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获得
授予价格 指
公司股份的价格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有效期 指
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
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
归属 指
公司将股票登记至激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
归属日 指
股票完成登记的日期,必须为交易日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激
归属条件 指
励股票所需满足的获益条件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指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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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
《监管指南 4 号》 指
披露》
《公司章程》 指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考核管理办法》 指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1、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
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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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声 明
价值在线接受委托,担任奥泰生物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
顾问并出具本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 4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奥泰
生物提供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意见,以供奥泰生物全体股东及
各方参考。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奥泰生物提供或为其公开披
露的资料,奥泰生物已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次激励计划的
相关情况及其公开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的合理性、是否损害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
响等发表意见,不构成对奥泰生物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
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公司公开披露的《杭州奥泰
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关于本次激励
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遵循客
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和公司相关人
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本报告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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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表达的意见基于以下假设为前提: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处行业的国家政
策、市场环境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二、奥泰生物及有关各方提供和公开披露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的批准,
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四、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各方能够遵循诚实守信原则,按照股权激励计
划的方案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
五、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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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奥泰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
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3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裘娟
萍女士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 年 6 月 28 日至 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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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 年 7 月 9 日,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9)。
四、2022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奥泰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0)。
五、2022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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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一、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3 年 4 月 28 日。
(二)预留授予数量:5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5,390.4145 万股的
(三)预留授予人数:23 人。
(四)预留授予价格:51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或向激励对
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次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
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
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
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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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项”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
大事项。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
归属,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
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事宜。
(七)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次激励计划
类别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量 草案公告时公司
(万股) 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 23
人)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5.0000 6.4935% 0.092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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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
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总股本的 20%。
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亦不包括外籍员工。
二、 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
的情况说明
本次预留授予的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
划相关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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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一、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
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二、 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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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
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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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截至报告出具日,奥泰生物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
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
指南 4 号》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预留授
予价格、预留授予对象、预留授予数量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
管指南 4 号》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