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比中光: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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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奥比中光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事前认
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统
称“子公司”)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有关资料,我们认为该预计事项属于
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的
实际情况提前进行的合理预测,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关联交易定价及具体实施将遵
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依据交易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进行,不存在利用
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至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届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傅愉(Fu Yu)、林斌生、刘舒婷、徐雪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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