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
们作为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对公
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审慎核查后,做出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年履行完毕的担保事项。因此,公司不存在需要揭示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也不
会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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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天鹉 谭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