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比中光: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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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3-021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综合考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经营发展需要,鉴于 2022 年度亏损,
 为保障持续稳定经营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
 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8,978.29 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人
 民币-18,315.32 万元;2022 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6,797.44 万
 元。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 3D 视觉感知技术属于跨学科技术,涉及光、机、电、芯片、算法等多
 个专业,为了满足不同客户各类应用场景的要求和提供更优质的产品服务,打造
 产品技术壁垒,公司构建了“全栈式技术研发能力+全领域技术路线布局”的 3D
 视觉感知技术体系,对技术进行可持续布局与战略储备;同时,公司为把握行业
 发展契机,抢占大规模商业化阶段的市场机遇,在吸引高端人才、核心底层技术
等方面持续坚持较高水平的投入。综上,导致公司短期营业毛利规模还无法覆盖
中长期战略布局投入需求,公司 2022 年度亏损且 2022 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为负值。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
未来资金需求、可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等,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
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2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目前正处于稳步成长阶段,随着规模及产品技术差异化优势的进一步凸
显,公司的盈利能力有望得到提升。公司未来也会不断完善研发管理机制以促进
研发成果的快速转化,通过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和深化企业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
公司的整体竞争实力。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
长远利益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
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11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是基于现阶段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并兼顾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未来发展
规划等因素所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 2022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亏损且 2022 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为负,尚不满足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战略规划提出的,充分考虑了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经
营发展需要等因素,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该预
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通过后生效。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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