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3-061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行权数量:325.50 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域生态”)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
行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员合计 93 名,可行权数量合计 325.50 万份。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
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
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或个人提出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披露了《天域生态环境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
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于 2022 年 6 月 9 日完成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的登记手续。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完成了预留授予股票期
权的登记手续。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 预留部分权益授予
授权日期 2022 年 5 月 11 日 2023 年 4 月 4 日
授予价格 9.57 元/份 9.57 元/份
授予数量 1,200.00 万份 300.00 万份
授予人数 107 人 23 人
授予后剩余数量 300.00 万份 0
(三)本激励计划历次行权情况
本次行权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次行权。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等待期即将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相应部
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 30%。首次授
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为 2022 年 5 月 11 日,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将
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上述情况,满足行权条件
利润分配的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上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
行权期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行权期
或 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8 亿元。
元 , 公 司 2022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为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944,914,502.25 元,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
已达到目标,满足行权条件。
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的 107 名激励对象中: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 1、2 名激励对象成为公司监事,不符合
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行权的股份数 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
量。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共设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 尚未行权的 20.00 万份股票期权;
档。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确定激 2、1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行权
励对象的实际可行权的股份数量定: 条件,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的 95.00 万份股票期权;
个人层面
行权比例
果为“优秀”,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 1。
当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后,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
数量=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93 名激励对象共计 325.50 万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相关事宜。
(三)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权日:2022 年 5 月 11 日
(二)行权数量:325.50 万份
(三)行权人数:93 人
(四)行权价格:9.57 元/份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七)行权安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为 2023 年 5 月 11 日-2024 年 5 月 10
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八)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名单及行权情况:
本次可行权数量 本次可行权的数量
获授数量 本次可行权数量
姓名 职务 占其获授数量的 占授予时股本总额
(万份) (万份)
比例 的比例
曾学周 董事、总裁 100.00 30.00 30% 0.10%
陈庆辉 董事 96.00 28.80 30% 0.10%
王泉 董事 20.00 6.00 30% 0.02%
梅晓阳 副总裁 50.00 15.00 30% 0.05%
孙卫东 财务总监 20.00 6.00 30% 0.02%
孟卓伟 董事、董事会秘书 20.00 6.00 30% 0.02%
中层管理人员(87 人) 779.00 233.70 30% 0.81%
合计 1,085.00 325.50 30% 1.12%
注:1、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2 名激励对象成为监事、12 名激励对象离职,
公司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115.00 万份,上表上述可行权数量已剔除
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需要注销的股票期权;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
生不得行权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93名激励对象行权,可行权数量合计
五、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
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
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
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数额以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认为,公司本次行权事
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天域生态和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
计划》规定的行权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
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
行权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
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