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苏州科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科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
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就以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
金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该利润分配方
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和
长期发展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利
润方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 2022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与发放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 2022 年度能严格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年
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公司内部控制
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根据自身
的实际情况,有效运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已涵盖了公司经营的各环节,公司各
项业务活动均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
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充分、有
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效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2022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 2023 年度预计对外
担保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
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全体董事和管理层都能够审慎对待
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风险,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关于公司关联担保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关联担保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 2023 年度关联担保其主体
资格、资信状况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
所涉及的关联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相关公司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和管理层都能够审慎对待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风险,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交易,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方法合理、价格公允。公司已经按照《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回
避了表决。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实际业务需求做出的交易额度预计,交易定价原则
和定价方法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我们同意该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九.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了核查,认为:在保证
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者结构
性存款,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也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
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
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的额度不超过 40,000 万元,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公司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
果,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十一.关于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拟审议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
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道德水准和专业服务能
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我们同意续
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十二.关于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
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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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为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 董事 签 字 :
励 L - l
金 惠忠
余 钢
⒛ 23年 4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