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辰股份: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证券之星 2023-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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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
法规以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青
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和公
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及时了解、关注公司的经营发
展情况,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
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赵春旭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召开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选举胡左浩先生、徐国君先生、张海燕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徐国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2022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补选张世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现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除
战略委员会外,以上三个委员会委员均由二名独立董事和一名非独立董事担任,
独立董事占多数席位;同时,以上三个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作
为公司的的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
富的经验,基本情况如下:
  胡左浩:1995 年 10 月至 2000 年 3 月在京都大学攻读博士学位,2000 年 8
月起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任教,现担任中国高等院校市场学研究会副会长兼
任企业工作委员会主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国企业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现兼任公司独立董事、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世兴:现担任中国海洋大学 MPAcc(会计硕士教育中心)中心副主任、教
授、博士生导师,山东省会计学会理事、青岛市国资委招标评审专家、青岛市财
贸专家咨询团成员;现兼任公司独立董事、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青鸟软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张海燕:现担任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交叉法学研究
院常务副院长;山东省第三届十大中青年法学家,山东政法智库成员,最高人民
法院第二批研修学者,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专家咨询委员,山东省首批法学研究
领军人物。曾于 2015 年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挂职。现兼任山东省法学会民商
法学研究会会长、济南市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会理事、山东省企业
商事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
员、公司独立董事、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蓝想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日辰股份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控股股东担任任何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我们及我们直系亲属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不是上市
公司前十名股东;我们均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
独立的专业判断。因此,我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   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委托出   缺席
         加董事会   出席   式参加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数
 胡左浩      8     8     7     0    0     否       4
 张世兴      0    0   0   0    0    否      0
 张海燕      8    8   8   0    0    否      4
樊培银(离任)   1    1   1   0    0    否      1
徐修德(离任)   1    1   1   0    0    否      1
赵春旭(离任)   1    1   1   0    0    否      1
徐国君(离任)   8    8   6   0    0    否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3 次提名委员会。我们均亲自出席相关会议,积极参与审议和决策相关事项,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解相关情况,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明确意见,基于审慎独立
判断投票表决,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所有议案均持同意意见。
   (四)现场考察情况
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
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传递相关会议
文件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主
动征求意见,听取建议,为我们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大会审议标准,上述交易是公司基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上述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
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也不
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结构调整情况进行了审查。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募投项
目延期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程
序规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换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薪酬情况
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新提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证券法》规定的证券市场禁入的情形,同时具
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
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的规定,薪酬发放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度审计机构,我们对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日总股本 98,613,6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9,584,104.30 元(含税)。我们对此发表了独
立意见,认为该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当前
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
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制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能够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
规范经营,扎实推进内控制度的实施,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公司出具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符合相关要求。
  (十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相关方案合理,募投项目具备必
要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股东提供长期
稳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二)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调整了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一步完
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公司核心人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相关程序合规有
效。
  (十三)董事会以及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运作提供了专业指导意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了专业性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予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
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董事会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谨慎的原则,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之间
的沟通,有效监督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同时主动学习和了解相关法律法
规,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之签署页)
委员:
 胡左浩          张世兴          张海燕
 徐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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