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
规则》、
程》等有关规定,在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关
《关于 2023 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相关材料,作为公司的独
议案》、
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投资者负责的原则,对此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和
人员进行了询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审议
《关于 2023 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献慧 王玉春 乔法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