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山集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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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9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的通知》            (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
   (财会【2022】31 号)
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等内容。
根据解释 16 号规定,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
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
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
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资【2022】136 号)
                             (以下简称“安全生产
费用管理办法”),该办法扩大了适用范围,修订了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
准。该办法要求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公司将按照最新的要求提取与使用安全生产
费用,自 2022 年 12 月起实施。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
制度要求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企业安
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财企【2012】16 号),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2022】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资【2022】
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
处理: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中规定了资产和负债在确认递延
所得税时的“初始确认豁免”原则,即对于某项交易产生的资产或负债而言,如
果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则相关资产和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
所得税。但是如果在单项交易中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
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则不适用于上述初始确认豁免原则,即企业需要在
交易发生时针对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
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从报表可比性和实务需要出发,对新旧衔
接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生效日期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保持一致(2023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财资
【2022】136 号)的要求
  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确定
本年度应计提金额,并逐月平均提取。具体如下:①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
分,按照 2.25%提取;③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等相关管理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基于财政部等相关管理部门发布的
相关文件要求与规定,是合理的、必要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
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等相关管理部门发布
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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