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
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现就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的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名董事组成,其中顾佳先生、万解秋先生为委员,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
的独立董事黄鹏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就报告反映的公司经营状况以及公
司存在的问题与领导层进行了沟通。在年度报告预审期间,积极与年审会计师沟
通,并会同公司领导一起听取会计师事务所的年报预审意见,提出合理意见和建
议。具体内容如下:
会议审议通过了六项议案:《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关于 2021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
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一项议案:《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会议审议通过了一项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二项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续聘公
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用的外部审计机构,具有从事
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从聘任以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
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
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上述原因,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和完整性,审计委员会决定
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2 年度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外部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发生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度审计
费为 150 万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50 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
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
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在会计师进场前,我们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与沟通,并协商确定了时间安排。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
与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在审计期间未发现
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2022 年年度
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我们认真审阅了其审计后的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会
计报表,对其出具的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无异议。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
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表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及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并对内部审计出
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建议。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
果,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会计法》、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
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审
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开展内控评价工作,落实相关制度规范的要求,强化
对内控制度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目前公司暂时未发
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
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
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
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后,
积极进行有效的协调工作,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报告期内,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柯利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
联交易的事项,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均以现金出
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持股比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以及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依据相关规定,能够保证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
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
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黄鹏、万解秋、顾佳、顾建平、李圣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