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
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作为起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2022年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
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等进行了沟通,
我们同意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对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该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认可为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拟采取的措施。同时,我
们将高度重视和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落实相应措施的执行情况,尽快消除带强调事
项段对公司的影响,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