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作为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
、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议案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议,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的资格,在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对公司
提供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客观、公正、谨慎的审计,
具备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和预计公司2023年度关联
交易的议案
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关联
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公司2023年预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
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
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现阶段
生产经营情况需求,并在经营活动中得以有效执行。我们认为:公司
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为此,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