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强先生主持,本
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收购振江电力 100%的股权,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边界,
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
的交易原则,本次交易价格以各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
基础友好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
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项目建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美国振江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程,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全体监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江苏
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授予条
件。综上,同意以 2023 年 4 月 28 日为授予日,向 15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