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9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原因为公司需持续投入营运资金,
以满足未来日常经营等资金需求。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2,646.24 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年
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
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9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总股本 19,255.00 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732.95
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 9.09%,
占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比例为 10.10%。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 19,065.27 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2,646.24
万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1,732.95 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为:公司目前处于业务快速发展阶段,生
产经营、项目研发、技术改进、安全环保等对资金的需求较多,公司需持续投入
营运资金,以满足未来日常经营等资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主营业
务的进一步发展,预计收益情况良好。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
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制定的 2022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现金分红水平
虽然较低,但统筹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具有合理性。
预案及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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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可
持续发展的需求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未来资金需求、现金流状况与持续回报
股东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期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