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3(040)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方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5日披
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码:2023(007)
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方文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
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7,990,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3.00%。2023年4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数
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超过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码:2023(028)号),方文
先生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且减持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023
年4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超过1%暨权益
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码:2023(034)号),方文先生于2023年4月19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527,1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
告。
近日,公司收到方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及致歉的告知
函》,截至2023年4月27日,方文先生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方文先生
股份减持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集中竞价交易 8.34 5,998,555 1.00%
方文 大宗交易 8.08 11,997,110 2.00%
合 计 - 8.17 17,995,665 3.00%
注1:方文先生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其非公开发行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其中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7.19元/股—8.81元/股。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6,027,137 12.67% 76,027,137 12.67%
江春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006,784 3.17% 19,006,784 3.17%
有限售条件股份 57,020,353 9.51% 57,020,353 9.51%
合计持有股份 76,404,216 12.74% 76,404,216 12.74%
罗新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101,054 3.18% 19,101,054 3.18%
有限售条件股份 57,303,162 9.55% 57,303,162 9.55%
合计持有股份 37,427,000 6.24% 37,427,000 6.24%
陈显龙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356,750 1.56% 9,356,750 1.56%
有限售条件股份 28,070,250 4.68% 28,070,250 4.68%
合计持有股份 47,247,383 7.88% 29,251,718 4.88%
方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7,247,383 7.88% 29,251,718 4.8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237,105,736 39.53% 219,110,071 36.53%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4,711,971 15.79% 76,716,306 12.79%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2,393,765 23.74% 142,393,765 23.74%
注1: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过17,990,000股,因操作失误,导致实际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7,995,665股,超出
原计划减持数量5,665股,超出数量占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总量的比例较低,未对
市场造成重大影响。方文先生本次超减持计划减持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
述行为发生后,方文先生立即向公司报告了相关情况及出现该情形的原因,其并
无主观故意,系操作失误造成,方文先生就本次误操作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
不良影响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计划一致,减持价格未低于发行价,
方文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司将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
以上股份的股东对《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的学习,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管理个人股票账户,审慎操作,避免此
类事件再次发生。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