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 B 股
编号:临 2023-011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审议减持公司所持其他上市公司
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持公司所持其他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
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包
含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择机减持公司所持的博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创科技”)262.1457 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比
例不超过 1%。因近期博创科技股价波动较大,根据公司最新测算,上
述减持计划预计获得的收益水平将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
追加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公司拟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继续按
原计划择机减持该减持计划剩余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持公司所持
其他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包含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择机减持公
司所持的博创科技 262.1457 万股股份,
占其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
公司根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前 20 个交易日博创科
技的平均股价测算,上述授权减持股份扣除持股成本和相关税费后,
预计获得的收益水平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该减持计划
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续若因股价波动使得收益水平达到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公司将及时追加履行相应程序。具体内容详见
露的编号为临 2023-003 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持公司所
持其他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启动了该减持计划。因近期博创科技
股价波动较大,根据公司最新测算,上述授权减持股份扣除持股成本
和相关税费后,预计获得的收益水平将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因此追加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公司拟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继
续按原计划择机减持上述减持计划剩余股份。
二、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及后续规划
截至 2023 年 4 月 29 日,公司通过上述减持计划累计已减持博创
科技股份 187.1330 万股。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剩余减持股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股)
集中竞价交易 2023.4.3-2023.4.13 36.58 1,871,330 750,127
(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博创科技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博创科技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907,291 4.54% 10,035,961 3.80%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①: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博创科技当时公开总股本照 262,145,768
股计算;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博创科技最新公开总股本 263,994,618 股
计算。
注②:若在本次计划减持期间,博创科技有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
述减持计划减持比例不变,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三)后续规划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收益率,公司拟提请董事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继续按原计划择机减持上述减持计划剩余股份。
三、减持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减持持有的优质股票资产有利于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优化公
司资产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及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需
要,择机减持持有的部分博创科技股份。由于证券市场股价波动性大,
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股份减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交易将根据市场情况、博创科技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
是否实施,本次交易存在减持方式、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是否审议通过
的相关不确定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减持事项董事会的补充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授权
管理层择机减持部分博创科技股份事项,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项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初步测算,本次授权减持股份扣除持
股成本和相关税费后,预计累计获得的收益水平将达到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标准,因此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