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濠光电: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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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保证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
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在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
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
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
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
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核心技术(业
务)骨干。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资行政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负责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的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资行政中心、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
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批。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3 年-2027 年五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相应归属期内,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办理
归属所须满足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下: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5%。
 第三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20%。
 第四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75%。
 第五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0%。
 注:上述“营业收入”口径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准。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
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
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
当期归属额度:
 个人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考核系数(N)     100.00%   100.00%      60.00%   0.00%
  在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额度=个
人当期计划归属额度×个人考核系数(N)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六、考核办法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每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3 年-2027 年五个会计年度,每年考核一次。
  (三)考核程序
  公司人资行政中心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
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七、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指标和结果的修正
  考核结束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对受客观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
较大的考核指标和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二)考核结果反馈
  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人资行政中心应在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
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三)考核结果归档
新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四)考核结果申诉
  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应通过与人资行政中心沟通来解决。如
果不能妥善解决,被考核者可以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委员会在
接到申诉之日起十日内,对申诉者的申诉请求予以处理、答复。
  八、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本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开始实施。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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