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一)召开公
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上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
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
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 2023 年 5 月 15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
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
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1)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
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因涉及影响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
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涉及关联事项,关
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能委托其他股东代为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
行登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
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联系电话:0563-4181887
传真号码:0563-4181880 转 6071
联系人:罗倩
邮箱:luoqian01@zhongdinggroup.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
邮政编码:242300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
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本次会议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上午
股票操作。
(三)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
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3:00。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
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
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告(2022 年度)
√
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
度薪酬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3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