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能够适
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
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
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四、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
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五、关于募投项目精密金属结构件扩建项目延期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项目建设的投资总额、实施主
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
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将募
投项目进行延期。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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