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华通: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2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3-023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情况
的审计结果,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11,587,178,740.60 元,依据《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增股本。
    二、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季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
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
司后续持续经营,能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
润为正值;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半年度利润分配按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进行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为:在保障现金股利分配的情形下,且公司
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
分配。
  根据上述《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鉴于公司
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
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公司
件,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我们同
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
备实施现金分红条件,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关内幕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世纪华通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