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三年四月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目 录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释 义
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科力远;
科力远、公司 指
证券代码:600478)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本激励计划 指
励计划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指
激励计划(草案)》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科力
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报告 指
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
股票期权 指
条件购买一定数量公司股票的权利
激励对象 指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
授予日 指
交易日
行权价格 指 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
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的条件尚
等待期 指 未成就的期间,自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登记
之日起算
本激励计划设定的行权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
行权期 指
股票期权可以行权的期间
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
行权条件 指
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独立财务顾问、他山咨询 指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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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他山咨询接受委托,担任科力远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
并出具本报告。对本报告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有关资料和信息而制作。公司已保证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不构成对上
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
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策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处地区及行业的市场、经济、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公司
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
照本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妥善履行所有义务;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它
障碍,并能够顺利完成;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供公司拟实施本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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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0)。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1-011)。
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
立意见。
划授予对象人数和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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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一批次)的议案》,独立
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对象人数和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留授予(第一批次)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即首次授
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二个等待期将于 2023 年 4 月 30 日届满,第二个行权期将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及其成就情况如下:
行权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况,符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截至目前,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均未
为不适当人选;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管理人员情形的;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2022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7.86 亿
第二个行权期: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元,较 2020 年同比增长 48.71%;实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2%;且 2022 年净利润 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
不低于 1.4 亿元。 润 11,446.49 万元,剔除 2022 年股权
注:上述“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指标均 激励成本影响的扣非归母净利润为
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准。其中,“净利 14,313.45 万元。符合行权条件。
润”指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并以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
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
计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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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不含已离职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D” 人员)共计 84 名,考核等级全部为
四个等级,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行权 “A”或“B”,对应标准系数均为
比例对照关系如下: 1.0。符合行权条件。
考核等级 A B C D
标准系数 1.0 1.0 0.8 0
各行权期内,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前提
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标
准系数×个人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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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行权安排
及相关的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可行权数量 占本激励计划总量 占公司总股本
姓名 职务
(万份) 的比例(%) 的比例(%)
张聚东 董事长 12.00 0.39 0.0072
余卫 董事 15.00 0.48 0.0091
潘立贤 董事兼总经理 45.00 1.45 0.0272
王建辉 副总经理 30.00 0.96 0.0181
张飞 董事会秘书 21.00 0.68 0.0127
易显科 总经理助理 15.00 0.48 0.0091
陈思 总经理助理 15.00 0.48 0.0091
张欢欢 总经理助理 27.00 0.87 0.0163
小计 180.00 5.79 0.1087
其他激励对象(76 人) 589.50 18.96 0.3559
总计 769.50 24.74 0.4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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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注销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3 人已离职,由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35.00 万份;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激励对
象中有 1 人已离职,由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3.50 万份。
综上,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共计 38.50 万份,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须再次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
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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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和本次可
行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须满
足的条件。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和注销事项合法、合规,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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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信息
(一)备查文件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备查地点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 3099 号中国储能大厦 41F
科力远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0731-88983638
联系人: 张飞
本报告一式两份。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财务顾问: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