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吊顶: 关于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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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18       证券简称:友邦吊顶          公告编号:2023-016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激励计划(草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计划(草案)》《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报告》。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
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的授予人数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总人数
由 91 人调整至 87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431 万份调整为 411 万份,预留
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55 万份调整为 75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
定 2021 年 4 月 8 日为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授予 87 名激励对象共计 411 万份
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以 2021 年 4 月 8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7 名激励对象授
予 411 万份股票期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
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对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
权的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行权价格由每股 14.83 元调整为每股 14.70 元。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确定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为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授予 19 名激励对象共计 73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9 名激励
对象授予 73 万份股票期权。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的议案》,因 13 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合计 45 万份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未达成首期授予部分第
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将对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股票期权合计 110.7 万份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
议案》,因 9 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合计 31.7 万份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
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
未达成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将对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合计 98.4 万份予以
注销;因公司未达成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将对股权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合计 20.1 万份予以注销;合计注
销 118.5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
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或因个人不胜任岗位或绩效不合格被公司解
聘等,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在情况发生之日,
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按本计划的规定注销。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共有 8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预留授予部分有 1 名激励对
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
计 31.7 万份予以注销。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
划(草案)》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股份总数不会产生影响,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
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四、独立意见
  公司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注销 9 名离职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31.7 万份股
票期权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已离职的 9 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注销 9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内
部授权与批准。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等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安排,公司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
销登记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条件的
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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