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轮胎: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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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报告所指募集资金包括 2020 年 11 月募集的增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资金
(以下简称“增资发行募集资金”)及 2022 年 3 月募集的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资金(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增资发行募集资金”及“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合称为“募集资金”)。
(一) 增资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2322
号文《关于核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 2020 年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78,617,490 元,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到
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
字(2020)第 1050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增资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
资金余 额人 民币 98,498,410 元。增资 发行 募集资 金存 放专项 账户 余额人 民币
息。
(二)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3 月 2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2]395 号
文《关于核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非公开发行 112,121,212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21.45 元 , 共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2,404,999,997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月 30 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
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276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本年度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
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868,186,431 元。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人民币
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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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玲珑轮胎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一) 增资发行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增资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624-034658-050        活期   31,135,81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   37050166628000001286  活期       18,097
合计                                            31,153,908
(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及开泰银行(中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条款与《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中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相关公告所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重大差异。
的公告》,本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公司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由中信证券承接原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鉴于保荐机构的更换,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
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
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分别重新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75-001213-013         活期   19,242,47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   1606021729200216540    活期      213,29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支行   724899991013000042937  活期       56,198
合计                                             19,51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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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续)
(二)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续)
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支行
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条
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所规定的《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增资发行募集资金
  本年度,本公司增资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增资发行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本年度,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 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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