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3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4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2023年4月28日上午0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9:15—9:25,9:30—11:30 和13:
月2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份数为82,254,6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290%。其中: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数为82,086,0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646%;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数为168,60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4%。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为16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4%。
席或列席会议方式包含视频方式。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
决情况如下: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邱晨冉女士、苏晓女士、代兴海先生、张贝贝先
生、孟霞女士、徐长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2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2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2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2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2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212%。
邱晨冉女士、苏晓女士、代兴海先生、张贝贝先生、孟霞女士、徐长瑞先
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杜永忠先生、刘奎东先生、卢浩然先生为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举结果
如下:
总表决情况: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2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2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212%。
杜永忠先生、刘奎东先生、卢浩然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银先生、韩耀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王银先生、韩耀武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82,231,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6.0024%%;反对23,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976%%;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同意股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本议
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王冠、唐诗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