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48 证券简称:华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正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及《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拟对《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作如下修订: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第一条 为规范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第一条 为规范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最大限度地
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投
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华
号——规范运作》以及《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
开发行证券(包括配股、增发、发行公司债和 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十九条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 第十九条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
理,其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其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产品;
常进行。 进行。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
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
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 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在2个交
在2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本修正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