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 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3-031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华洲药业和中农立华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红太阳”)下属全
资孙公司南京华洲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洲药业”)于近日与中
国主营农药流通和植保服务领域的“国家队”企业中农立华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立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战略合作背景
红太阳创业 34 年以来,通过实施“聚焦主业,强链优链,创新升
级”等举措,打造了“自主可控、绿色环保”三大绿色农药产业链 20 余
种全球话语权产品的优势。2023 年,公司将在 2022 年通过实施数字
化+生化技术升级改造,并成功建成年产两万吨“自主产权、自主可控、
绿色低碳”敌草快二氯盐产业链和年产 6000 吨人称氯虫苯甲酰胺“芯
片”的重要中间体——2,3-二氯吡啶产品链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多措并
举分期建成投产“世界领先、自主可控”第五代新农药——氯虫苯甲酰
胺产品链,首期 2000 吨计划今年二季度建成投产。
氯虫苯甲酰胺杀虫剂是第五代绿色环保农药,因杀虫谱广和应用
作物多、杀虫活性高,持效期长、毒性低,安全性好等特点,近年来
市场成倍增长,目前已成为雄踞全球市场销售额位居榜首的杀虫剂品
种。公司氯虫苯甲酰胺产品由公司历经近十年攻关,拥有自主创新的
技术,具有三大核心优势:
碱产业链,氯虫苯甲酰胺是公司现有全球领先的吡啶碱产业链下游重
要的终端产品。多年来,公司已建成氯虫苯甲酰胺核心中间体 2,3-
二氯吡啶的全产业链配套。本次项目顺利投产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
吡啶碱全产业链竞争优势。
中间体 2,3-二氯吡啶为原料合成氯虫苯甲酰胺的全产业链合成工艺,
具有工艺路线短、成本低、节能环保、等核心优势,技术国际领先。
部颁发的氯虫苯甲酰胺 97%原药的农药登记证。
二、本次协议签署概况
本次华洲药业与中国主营农药流通和植保服务领域的“国家队”
企业中农立华达成战略合作,有助于在新起点上推进和落实公司“绿
色数字生化农药”的转型升级,完善公司在第五代绿色环保杀虫剂—
氯虫苯甲酰胺产品链在技术、产品、销售等多方位的全面布局。本次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除本次签署的
框架协议外,公司近三年未签署其他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三、交易对方情况
销售农药(危险化学品除外)、生物刺激素、土壤改良剂、农药机
械、植保机械、饲料添加剂、水溶肥料、有机肥料;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其他危险化学品 127 种、详见附表《中
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经营危险化学品范围明细》(危
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4 年 3 月 18 日);销售农作物种
子。(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农作
物种子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产 6,244,026,226.63 元,净资产 1,484,525,295.66 元。2022 年营业收
入 11,698,774,538.31 元,净利润 247,908,806.00 元。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乙方:南京华洲药业有限公司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农立华”)于 2009 年初
由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农药部改制设立,通过整合资源,形成
综合性服务平台,是目前中国主营农药流通和植保服务领域的“国家
队”企业。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体现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大国担
当”的重要讲话精神,与拥有“世界首创、自主可控”的氯虫苯甲酰胺
产业链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南京华洲药业有限公司建立战略合
作关系,以统一的资源整合优势结成共同发展之联盟,以获得良好的
社会效益和投资回报。为此,经友好协商共同达成本战略合作框架协
议(以下简称“本框架协议”):
(一)合作宗旨
关系的基础,提高效率与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利益。
同发展、保守秘密、保护协作市场。
开拓。
也是双方签订具体相关合同的基础。
(二)合作方式
下的甲方市场稳定需求,同时便于乙方生产计划的落实,经双方商定
签定此协议。
甲方实际采购数量超出 20%计划量,则乙方须尽量满足其实际需求。
合作中的问题,双方可以由各自下属公司进行合作操作。
合作协议中的产品间调整。
(三)其他
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
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议可向双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加快氯虫苯甲酰
胺产品链的市场销售布局;有利于提高公司在杀虫剂市场的竞争力和
话语权;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预计对公司
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六、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意向性的约定,为
后续推进具体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具体的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尚待
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公司后续将视具体合作业务的开展情况,按照有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