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创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6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4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月河六路中段创
新第四工业园办公楼一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77.000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崔立新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081,473,649 99.9566 1,336,600 0.0434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081,462,649 99.9562 1,336,600 0.0433 11,000 0.0005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081,462,649 99.9562 1,336,600 0.0433 11,000 0.0005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081,462,649 99.9562 1,336,600 0.0433 11,000 0.0005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081,473,649 99.9566 1,336,600 0.0434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081,547,649 99.9590 1,250,700 0.0405 11,900 0.0005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081,547,649 99.9590 1,251,600 0.0405 11,000 0.0005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3,081,547,649 99.9590 1,251,600 0.0405 11,000 0.0005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081,547,649 99.9590 1,251,600 0.0405 11,000 0.0005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持 股 5% 以
上普通股股 2,174,865,944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东
持股 1%-5%
普通股股东
持 股 1% 以
下普通股股 68,400 4.8683 1,336,600 95.1317 0 0.0000
东
其中:市值
通股股东
市值 50 万
以上普通股 0 0.0000 981,100 100.0000 0 0.0000
股东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公司 630,310,861 99.7883 1,336,600 0.2117 0 0.0000
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
《关于制定 630,384,861 99.8001 1,250,700 0.1980 11,900 0.0019
<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
的议案》
《 关 于 630,384,861 99.8001 1,251,600 0.1981 11,000 0.0018
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情
况的议案》
《 关 于 630,384,861 99.8001 1,251,600 0.1981 11,000 0.0018
董事薪酬方
案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贾潇寒、王玉山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