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利: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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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3-017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
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大信审字【2023】第5-00199号),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67,191,551.64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净
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871,536.8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报告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246,141,351.89元;2022年末公司资本公积为739,273,236.39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
性。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较为稳定,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为积极
回报广大投资者,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
则、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方案的具体内容为:公司以总股本80,176,8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1.8709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
转增4股,共计派发现金分红15,000,000.00元,转增32,070,720股,本次分配后公
司总股本增至112,247,520股。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若在本次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
金红利分配总额1500万元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4股不变。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
此分配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公司章程》
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
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进行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
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
记。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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