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将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
,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本人提交
了相关会议材料,本人经过仔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
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基于独立判断,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
见:
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
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易事项系业务经营所需,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分别采用成本法
定价以及参考市场同类价格,并经双方协商所定,定价客观、
公允、合理,同意将物流公司及下属智汇港公司与机场集团
进行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
调整业绩承诺期方案系结合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经
机场集团与公司协商所作出的相关调整,同意将关于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调整业绩承诺期方
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
),根据《公司法》
、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已仔细审
阅了相关会议材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基于独
立判断,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现发表如下意见:
该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有
关规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2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应规则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实际使用情况,同意关于编制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事项。
联交易事项已履行相关法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应规则,公司关联
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同意物流公司及下属智汇港公司与机场集
团进行关联交易事项。
议程序,符合相应规则,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同意公
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行相关法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应规则,系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同意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应规则,系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
收益,同意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评价报告,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结论。
议程序,符合相应规则,系更好地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同意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事项。
调整业绩承诺期方案已履行相关法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应规则,
系公司与重组交易对方为应对客观环境变化而对原协议做出的
适当调整,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同意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调整业
绩承诺期方案。
已完成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付过户、募集配套资金及新增
股份登记手续。重组完成以后,上市公司形成浦东机场和虹桥机
场两大机场协同发展的新格局,在巩固和发展上市公司和标的资
产现有竞争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了业务及资源协同整合优
势、优化了航空资源配置,有利于提升上海国际航空枢纽的综合
竞争力,促进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