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阳光乳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乳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阳光乳业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9 号)核准,公司 2022 年 5 月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70 万股,发行价为 9.46 元/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668,822,000.00 元 , 扣 除 承 销 及 保 荐 费 用 人 民 币
行费用人民币 21,525,150.9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0,799,600.00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3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出具报告编号:
天职业字[2022]7663-9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516,673,242.32 元,与
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00,799,600.00 元减本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人
民币 56,152,332.24 元及购买理财产品 30,000,000.00 元计算的差额 514,647,267.76
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2,025,974.56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
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
求制定并修订了《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
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
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
市红谷滩支行 200753526415 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大道支行
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
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
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
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
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同时抄送监事会和总经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已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大道支行、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
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昌市红谷滩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昌市青云谱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昌洪都大道支行
合计 - - 516,673,242.32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入定期存款户: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大道支行,账号 1502208229300092653,截至
利 率 2.0%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昌 市 青 云 谱 支 行 , 账 号
存款到期日 2023 年 6 月 29 日,利率 2.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
支行,账号 200753526415,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余额为 200,000,000.00 元,
存款到期日 2023 年 6 月 30 日,利率 2.0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
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
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
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出具了《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23425-1 号),认为:阳光乳业《江
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
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
方面公允反映了阳光乳业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
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况。
(以下无正文)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1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2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600,799,600.00 本年度投
入募集资 56,152,332.2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
入募集资 56,152,332.2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金总额
是否已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性是否发
到预计
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资总额 额(1) 额 投入金额(2) (%)(3)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效益
分变更) =(2)/(1)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建及检测研发升级项 否 282,905,100.00 282,905,100.00 34,600,091.25 34,600,091.25 12.2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否 142,605,300.00 142,605,300.00 2,501,144.71 2,501,144.71 1.7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期建设项目
否 175,289,200.00 175,289,200.00 19,051,096.28 19,051,096.28 10.8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牌推广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00,799,600.00 600,799,600.00 56,152,332.24 56,152,332.24 9.35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合计 600,799,60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108.63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108.63 万元 2022 年已置换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授权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
现金管理情况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2022 年 6 月 15 日以闲
置募集资金 14,260.4755 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云谱支行七天通知存款产品,前述定期存款到期赎回,收回本金
公司收益凭证,收益凭证认购时面值 30,000,000 元,到期日为 2023 年 7 月 26 日,利率 1.5%-4.7%。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用途及去向 议案》,对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不适用
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保荐代表人:
张树敏 周 滨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