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实行薪酬与工作绩效挂钩的考核机制,其绩效评价采取自我评价和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评价相结合的绩效评价方式,通过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年度绩效进行评价决定其报酬。现拟定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议案适用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个部分。其中,基本薪酬
是年度经营的基本报酬,绩效年薪是年度经营效益的体现,与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工作业绩及贡献挂钩。
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
四、其他规定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