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依科技
股票代码:688071
信息披露义务人(1):励寅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 1388 号领袖之都西区 13 号
邮政编码:201203
联系电话:021-61051366
信息披露义务人(2):黄大庆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 1388 号领袖之都西区 13 号
邮政编码:201203
联系电话:021-61051366
信息披露义务人(3):秦立罡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 1388 号领袖之都西区 13 号
邮政编码:201203
联系电话:021-61051366
? 股份变动性质: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动稀释的影响,导致实际控制
人励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大庆、秦立罡合计最终持股比例减少超过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3 年 4 月 2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
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
《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
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励寅
(1)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黄大庆
(2)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秦立罡
(3)
华依科技、上市公
指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励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大庆、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秦立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减少达到5%的权益变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姓名 励寅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是 德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姓名 黄大庆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
姓名 秦立罡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
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励寅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励寅先生与黄大庆先
生、秦立罡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新增 11,923,509 股股份已于
记手续,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后,公司增加 11,923,509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
司总股本由 72,844,774 股增加至 84,768,283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数并未
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
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
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执行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励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大庆、秦立罡合
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为 42.81%。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励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大庆、秦立罡合
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变更为 36.78%。
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有限售条
励寅 17,844,546 24.50% 17,844,546 21.05%
件股份
有限售条
黄大庆 7,840,998 10.76% 7,840,998 9.25%
件股份
有限售条
秦立罡 5,495,850 7.54% 5,495,850 6.48%
件股份
合计 31,181,394 42.81% 31,181,394 36.78%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华依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60 号),
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公司本次发行新增 11,923,509 股股份已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
完成后,公司增加 11,923,509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总股本由 72,844,774 股
增 加 至 84,768,283 股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力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
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除上述所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励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大庆、秦立罡没有买卖华依科技股票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1)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励寅(签字):
签署日期:
信息披露义务人(2)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2)黄大庆(签字):
签署日期:
信息披露义务人(3)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3)秦立罡(签字):
签署日期: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案文件
二、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市
公司
股票简称 华依科技 股票代码 688071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1)地
励寅 上海市浦东新区
(1) 址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2)地
黄大庆 上海市浦东新区
(2) 址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3)地
秦立罡 上海市浦东新区
(3) 址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 ?
有无一致行动人
量变化 其他 ? 无 □
股份数量不变,但持股比例发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否 □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
大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 普通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31,181,394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42.81%
股票种类: 普通股
变动数量:0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比例:6.02%
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31,181,394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36.78%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否 ?
否拟于未来12个月
内继续减持
是否已充分披露
不适用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
是 □ 否 □ 不适用??
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 是 □ 否 □ (如是,请注
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 明具体情况)
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填表说明:
加备注予以说明;
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励寅(签字):
签署日期: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2)黄大庆(签字):
签署日期: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3)秦立罡(签字):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