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
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业
务)骨干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
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
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
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
象,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股权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考核年度为 2023-2024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授予股票期权各年
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行权期 2023 年 低于 150%;
率不低于 50%。
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行权期 2024 年 低于 200%;
率不低于 100%。
注:上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淳中科技全部
在考核年度内的激励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
付费用的影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
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其
行权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
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B、C 和 D 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
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评价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行权比例 100% 80% 0%
因个人业绩考核原因导致激励对象当期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层
面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的考核年度为 2023 年、2024 年。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期间每年度一次。
七、行权
及行权数量。
八、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九、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五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
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十、考核结果归档
记录,须当事人签字。
室负责统一销毁。
十一、附则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