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
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我们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认为关于公司 2022 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对此表示认可。我们将积极督促公
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持续强化内部控制监
督检查机制,有效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切实维护
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
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