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微电子: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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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6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由监事会主席张晴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的事项。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
要公告》。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
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
查后认为:
  (1)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
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所述,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第一
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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