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晨股份: 晶晨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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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实际控制人减持,实际控制人通过控股股东间接持
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 Amlogic (Hong Kong) Limited(以下
简称“晶晨控股”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 126,921,73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0.56%,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晶晨控股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至 2023 年 4 月
股,减持后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26,921,7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56%,
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Amlogic (Hong Kong) Limited
  注册地址:香港铜锣湾轩尼诗道 489 号铜锣湾广场一期 22 楼 2202 室
    公司董事:John Zhong、王士贤
    主要股东:Amlogic Holdings Ltd.(以下简称“晶晨集团”)持有 100%股

    主营业务:控股型公司,无实际经营业务
予的股份完成归属登记办理并上市流通,公司向股权激励对象定向增发股份合计
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数共计
    综上,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的权益变动比例为 5%。

    (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无限售条件
晶晨控股                 146,211,461    35.56   126,921,735    30.56
            流通股
    合计               146,211,461    35.56   126,921,735    30.56
     备注:
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的持股比例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 415,263,603 股计算。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
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 John Zhong 及 Yeeping Chen Zhong 合计
持有晶晨集团 32.43%的股权;一致行动人陈海涛通过 Cowin Group Limited、Peak
Regal Limited 分别持有晶晨集团 9.68%和 16.34%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
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如下图所示:
   本次权益变动后,根据晶晨集团的收益分配计划(晶晨集团股东根据其间接
减持的上市公司股份相应注销其所持有的晶晨集团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 John
Zhong 及 Yeeping Chen Zhong 合计持有晶晨集团 37.36%的股权;一致行动人陈
海涛通过 Cowin Group Limited、Peak Regal Limited 分别持有晶晨集团 10.86%
和 14.11%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如下
图所示:
  注:以上数据为公司根据目前持股和晶晨集团的收益分配计划情况测算得
出,最终权益变动结果以公司年度报告为准;上述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实际控制人减持,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实际控制人间接
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未发生改变。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源。
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晶晨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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