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6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6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并受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
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立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5
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
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立虎先生,其基
本情况如下:
陈立虎,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4年10月出生,
硕士学历。1982年7月至1983年9月任安徽大学助教;1986年7月至1993
年3月历任南京大学讲师、副教授;1993年3月至1993年8月任深圳市
法制研究所副研究员;1993年10月至2019年10月任苏州大学教授;现
为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苏州
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
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
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
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对与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
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
对公司核心员工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公司实施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元和科技园中创路333号-公司办公楼三楼
北C106会议室
(三)需征集投票的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至2023年5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
体股东。
( 二 ) 征 集 时 间 2023 年 5 月 15 日 至 2023 年 5 月 16 日 ( 上 午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发布公告进
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
称“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及其他证明其股东身份的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
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
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
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
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
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
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
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视为无效。委托投票
的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如下: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元和科技园中创路333号(苏州上声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5133
电话:0512-65795888转8366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
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表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
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
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书被确认为有效:
地点;
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日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
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
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
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
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
照以下办法处理:
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
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
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
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
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
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
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
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
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
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陈立虎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
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苏州上声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
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陈立虎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苏州上声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
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序号 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结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