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
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
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13,383,326.88 元,2022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1,596,512.30 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
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因此,公
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公司拟以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截
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44,848,536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总数为 87,62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8,952,182.40 元(含税)。公
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
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回购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1,272,886.04 元。因此,2022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30,225,068.44 元,
占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7.0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
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需求等因素,并广泛听取了股东的意愿,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该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
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
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