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牛集团: 公牛集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4-2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保证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
核心团队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
高管理绩效水平,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对激励对象的考核
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
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在未来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年)的平均水平且不低于前两个会计年度(即2021-2022年)平均
              水平的11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年)的平均水平且不低于前两个会计年度(即2022-2023年)平均
              水平的11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年)的平均水平且不低于前两个会计年度(即2023-2024年)平均
              水平的110%
   注: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口径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其中,
“净利润”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在解除限售日,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
因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而使得当年度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则公司
将按授予价格对所有激励对象对应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回购注销处理。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不设置个人绩效考核。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期间为 2023 年-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
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
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 个
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解决。如无
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二)考核结果的归档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保存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
录,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绩效记录保存期为 5 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
和记录,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公牛集团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