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仔细阅读了关于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的议案资料,听取了管理层对于该事项的汇报。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如下:
一、关于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公司拟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事项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是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
策,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余海峰、赵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