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王宏前
作为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
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
尽责,忠实履行职责,持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完善公司治理,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2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
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在年度内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程序,合法有
效。本年度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本人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股
姓 名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 席(次)
东大会次数
王宏前 3 3 0 0
本年度应参加董
姓 名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 席(次)
事会次数
王宏前 8 8 0 0
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召集人、风控与审计委员会委员。
一是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就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更换人选
及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出具专委会意见向董事会汇报。本年度
召集并召开了 2 次委员会会议。二是作为风控与审计委员会委
员,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参加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与审计机
构积极沟通,加强审前及审后沟通,对年报审计计划及后续审
计意见等进行了沟通、交流,有效发挥了风控与审计委员会的
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本年度召开了 4 次委员会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2 年度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相
关事项进行了解和核查后,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类型
日 第十八次会议 股份的议案
关于 2018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 同意
情况更正说明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定向回购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补偿 同意
股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发行股份购买 同意
资产)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日 第十九次会议 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 2021 年风险持续 同意
评估报告》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 无违规担保
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及资金占用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同意
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保利财务公司 2021 年风险持续评估 同意
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的独立 同意
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日 第二十次会议 购资产暨关联交易评估报告加期的事前认
可意见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 同意
稿)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保利久联借款的关联 同意
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收 同意
购资产暨关联交易评估报告加期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 同意
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保利久联借款的关联 同意
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
日 第二十一次会 事前认可意见
议 关于推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同意
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推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同意
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 同意
独立意见
日 第一次会议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总会计师(财务负 同意
责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 同意
见
日 第二次会议 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及资金占用
关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 2022 年上半年风险 同意
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日 第三次会议 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 同意
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除以上意见,本人还从公司战略发展、经营管理、合规管
理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和意见,从应收账款、风险控制等重点事
项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除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会议的时间外,还通过电话问询、
查阅资料、视频沟通等方式,进一步深入了解公司发展战略及
经营情况,对公司的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本人充分
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发展战略、审计工作等方面
提出了有关建议,并得到董事会与公司管理层的认可。本人采
用电话、电子邮件、听取汇报等方式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
道。并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
行沟通,促进公司依法合规运作,防范经营风险。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相关工作
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
权,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人员的更换、关联交易等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
公司稳定发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本人对
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的信息披露遵循
了“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原则,保障了公司股东公平
查阅、知悉公司应披露信息的权利。2022 年公司严格按照有关
规定,履行了对外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年度的工作中,本人利用到公司开会、董事沟通等时
机,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及关联交易事项等
相关情况。在 2022 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参加相关审计沟通会,
主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管理及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制度执行情况,内控制度管理的流程,对公司内控方面的主要
环节进行有效监督。2022 年度,公司各项制度均得到了有效地
贯彻执行,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健
康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训,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2 日参加并完成了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后续培训,获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
。通过学习和培训,加深对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
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增强规范运作意识与风
险责任意识,提升个人基础管理能力与决策能力。在不断加强
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
理解,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事项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等。
以上是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行
职责情况汇报。下一年,随着资本市场注册制的全面推行,相
关的监管法规将相应修订,上市公司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我
将与时俱进,加强对《证券法》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深入了解,严格落实,并密切关注资
本市场变化,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独
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
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
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