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董事:
下面由我代表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向董事会作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提请各位董事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
《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在加强财务报
告审计监督、促进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勤勉尽职
地履行了工作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二名独立董事(杜宁女士、朱波先生)、 一名董事(甄明
晖先生)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杜宁女士担任。审计委
员会人员构成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2022 年度共召开了 5 次会议,
各委员均亲自参加,审议讨论的具体事项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审议: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期货交易内部审计制度》 ;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
告》;《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
审议:
《关于济南金麒麟刹车系统有限公司与山东博麒麟摩擦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主要履职情况
(一)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
相关业务的资格,执行年审的会计师未在公司任职,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审计小组具有承办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能力,
能胜任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审计计
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在审计期间通过专题会议、电话、
微信等多种形式联系审计负责人,督促审计进度,并及时就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
题进行沟通。经审阅,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
其对公司审计业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
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外部审
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
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能够有效开展,能够就内审中发现的问
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和各项制度的持续改进和有效执
行。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会计法》、
《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
审阅了公司各期定期报告并发表审阅意见如下:公司提交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客观、公
正、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且公司
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已经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形成了较
为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监督作用,促进公司经
营管理活动协调、有序、高效运行,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中
可能出现的错误和舞弊,能够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在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
陷。随着本公司的业务职能的调整,外部环境的变化,以及管理要求的提高,内
部控制还需不断修正和完善。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没有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
披露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
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审计部及相关部门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有
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相关协调工作,以确保
用最高效的方法完成相关审计工作,保障审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性。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
责任和义务,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并对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起到了积
极作用。
交流,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监督公司
内部控制工作,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委员:杜宁、朱波、甄明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