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能: 浙江新能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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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3-019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 0.08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占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业特点、经营模式和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解决发展
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问题,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股东长远利益。
   一、 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89,374,851.52
元 , 合 并 报 表 净 利 润 1,149,577,719.08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为积极回报投资者,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占公司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1.4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非公开发行股票、
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
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
比例,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调整可能导致实际派发现金红利的总额因四舍
五入与上述总额略有出入)。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068,600,249.37 元,公司 2022 年度
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75,201,885.56 元,公司拟分配的现
金红利总额 166,400,000.0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作为国有控股的专业从事水电(含抽水蓄能电站)、水务、风电、太阳
能发电、氢能和其它可再生能源投资、开发、运营管理的综合型能源企业,主动
响应国家战略号召。在“双碳”目标、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大背景下,新能
源发电将逐渐成为电力电量供应主体,新能源在国家能源战略中的角色更加重要,
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是打造清洁低
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必然选择。
  (二)公司发展现状和经营模式
  公司当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广开项目合作开发渠道,实现了从单一型水
电产业向“风光水”多业协同发展转型,新能源业务在全国重点区域均有布局。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 775,201,885.56 元,同比增加 12.47%。随着新增风电、
光伏项目投产发电,公司业绩增长较为明显。但由于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新
能源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持续加大,且存量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滞后,公司未
来资金需求将大幅增加。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当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新能源项目投资资金需
求持续加大。同时,因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结算滞后,公司需要留存一定的
资金满足日常运营。因此,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模式和项目投资资
金需求等,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在股东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之间
做好平衡,公司依据《公司章程》等制定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将坚决落实“3060”碳达峰、碳中和任务目标,稳进提质、乘势而上,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新项目开发建设和日常经营,公司将全力推
进项目开发,经营管理提质增效,为公司股东创造长期、稳定的回报。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
金需求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后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三)监事会意见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规划,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经营模式和项目投资资
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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