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2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9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 名激励对象于 2023 年 3 月退休或
工作调动,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且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未达到考核要求,根据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会议同意对上述两名激励对象所持
的 831,500 股及其余激励对象所持有股票的 1/3 即 19,749,898 股,合
计 20,581,398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一、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湖北能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将上述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进行披露。
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内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异议。2022
年 1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报告书》,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锡元先生作为
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院国资委批复通过的事项进行披露。
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认为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 6230.14
万股,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上市。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披露《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截止申报时间届
满,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申报。2022
年 10 月 19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登公司)已确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
批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 名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94.42 万股,确定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市。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
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个月内,激励对象当年已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锁;尚未
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
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本计划以授
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
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并注销。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的业绩条件完成情况如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业绩完成情况
(1)2022 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6.80%,且不低于同行业      公司 2022 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为 3.81%,低
平均业绩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于 6.8%,未达到考核目标。
(2)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2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2 年
不低于 1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       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9.95%,未达到考核
值水平;                                   目标。
(3)2022 年ΔEVA>0 且 2022 年度经济增加值满足集团公司   公司 2022 年ΔEVA<0,,未达到考核目标。
考核要求。
   注:“净资产收益率”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数量:831,500 股
    (2)回购价格:按照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的授予价格(2.24
元/股)加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回购。
   (1)回购数量:19,435,164 股
   (2)回购价格:按照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的授予价格,即
   (1)回购数量:314,734 股
   (2)回购价格:即为授予价格 2.45 元/股
   公司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 4,621.58 万
元,全部为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0,581,398 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比例为 32.5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1%。回购注销完成后,
将导致公司总股本由 6,568,972,986 股减少至 6,548,391,588 股。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减(+/-)
股份类别
                           占股份总数     回购注销股                         占股份总
           股份数(股)                           股份数(股)
                           比例(%)     票数量(股)                        数比例(%)
一、有限售
条件股份        63,409,076      0.97%    -20,581,398    42,827,678      0.65%
二、无限售
条件股份       6,505,563,910    99.03%                 6,505,563,910    99.35%
三、股份总
数          6,568,972,986    100%                   6,548,391,588     100%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影响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继续实施;因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而失效的权益
数量将根据授予日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年度费用摊销的调整;本
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
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事宜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所涉相关事项权益回购注销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
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按照《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程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 2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退休或调离公司,均不在公司
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资格,会
议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共计 83,1500 股。同时因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的业绩未达到考核要求,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他 188 名激励
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 1/3,即 19,749,898 股。公司依照《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的调整,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
规定。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限制性股票回
购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财务顾问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结论性意见: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已履行了必
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
                        《工作指引》、
《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截至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
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管
理办法》《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公司
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
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九、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湖北能源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