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凯城: 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施平)

证券之星 2023-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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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
义务,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影响,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
合理建议,客观、独立和公正地参与决策,努力发挥独立监督作用,以切实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于2022年12月21日任职独立董事一职,2022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
次董事会,本人均按时出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需
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通过阅读会议材料、现场考察以及向公司问询等方式,
对每一项议案都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充分发表自身的意见。2022年度任
职期内,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
  二、日常工作情况
以合理谨慎态度,勤勉尽责,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及决策程序的科学化,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按时参加董事会会议,充分发表意见。本人在董事会前详细阅读各项
议案,对决策事项进行深入了解并根据情况要求公司作补充说明。审议过程中认
真听取各项议案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经验对审议事项作出独立
判断。报告期内,按照证券监管要求独立、客观、审慎地对关联交易、财务资助、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监督职能。
  (二)积极参与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
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听取了高级管理
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
任和义务。
度的落实执行,保持公司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良好沟通。
  (三)关注公司内控执行情况。本人多次与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人员就内
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交流沟通,并根据自身专业经验提出相应建议,发挥
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监督并促进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四)深入了解公司情况。除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深入了解相关情况外,
还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
切联系,并认真阅读公司的每一份对外公告,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现状,对公司各项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
核查。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一是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二是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
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三是积
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
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积极参加学习培训,提升履职水平。本人认真学习各项证券监管最新
文件,不断更新和拓宽自身知识和视野,并时常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提升履职水平和决策有效性。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
议案未提出异议,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均谨慎地发表了独立意见,具
体如下:
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2、经审阅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
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
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3、同意聘任李春皓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聘任李春光先生、唐雅男先生、李良先生、谈博娴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韩
飞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周照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一)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在2022年度工作过程中,公司管理层为独立董事开展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特别感谢董事会办公室提供的各种便利和帮助。
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推进公司治
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施平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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